第一百三十二章 签约黄圣依(1 / 2)
2005年11月20日,羊城。冰美人办公室。
齐宇坐在办公桌前,面前摊着一份传真。
是周律师发来的,只有几行字:「和解协议已获法院批准。
违约金450万港币,首期150万须于12月1日前支付。
黄圣依的竞业限制期自支付之日起算,一年零三个月。」
他把传真放下,拿起计算器按了一遍。
450万港币,按当前汇率,约合人民币480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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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期150万港币,约160万人民币。
这笔钱,从他的个人帐户出。网易套现的钱还剩下不少,够用。
他拿起电话,拨了齐军的号码。
「齐军,给我订张票,明天去港城的机票。」
齐军问:「来港城干嘛?」
齐宇说:「去付钱。」
11月21日,港城。星辉公司,会议室。
这是齐宇第三次走进星辉的会议室。
第一次是2004年谈《功夫》投资,第二次是2005年初谈黄圣依的事,这是第三次。
会议室还是那个样子,长桌,皮椅,墙上挂着《功夫》的海报。
陈先生坐在对面,旁边坐着星辉的法务。
周星弛没来,但齐宇知道他在隔壁。
陈先生把一份文件推过来。
「齐总,这是和解协议的正式文本。违约金450万港币,首期150万,余款分一年付清。
竞业限制一年零三个月。双方互不攻击。您看看。」
齐宇拿起文件,一页一页翻过去。繁体字,竖排版,条款密密麻麻。
他看到第三页,手指停在一行字上。
「乙方(黄圣依)确认,本协议生效后,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发表对甲方(星辉公司)及其关联方的不利言论。」
又翻到第四页。
「甲方确认,本协议生效后,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发表对乙方的不利言论。」
他把文件放下。
「陈总,这个『不利言论』,怎么界定?」
陈先生说:「就是不能说对方的坏话。」
齐宇说:「那说好话呢?」
陈先生愣了一下。
齐宇说:「如果黄圣依在采访里说,感谢星辉给了她《功夫》的机会,这算好话。可以吗?」
陈先生想了想。「可以。」
齐宇点点头,拿起笔,在文件上签了字。
签完,他从包里拿出一张支票,放在桌上。150万港币,划线支票,收款人是星辉公司。
陈先生拿起支票,看了一眼,递给旁边的法务。「齐总,痛快。」
齐宇说:「答应了的事,就要做到。」
陈先生站起来,伸出手。「齐总,合作愉快。」
齐宇握住他的手。「陈总,以后星粤和星辉,还有合作的机会吗?」
陈先生看着他。「只要不涉及黄圣依,可以谈。」
从星辉出来,齐宇站在电梯口等电梯。
门开了,周星弛从里面走出来。
他穿着一件灰色卫衣,帽子没戴,头发乱着,眼睛下面两团青黑。
看见齐宇,他点了点头。
「付了?」
齐宇说:「付了。」
周星弛靠在墙上,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,抽出一支,点上。
「齐宇,你花了150万,买了一个人。值吗?」
齐宇说:「不是买。是帮。」
周星弛吸了一口烟,吐出来。
「帮?你帮她付违约金,她签你的公司。这不是买,是什么?」
齐宇看着他。
「周导,您当年签她的时候,是买吗?」
周星驰的手指停在烟上。他盯着齐宇看了很久,然后把烟掐灭,扔进垃圾桶。
「不是。是看中了她眼里的光。」
齐宇说:「我也是。」
周星弛没说话。
电梯到了,门开了。
齐宇走进去,转过身,看着周星弛。「周导,谢谢您。」
周星驰摆摆手,转身走了。